常見的“涉證”類交通違法 常見的“涉證”類交通違法主要有:一是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;二是偽造或者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;三是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;四是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;五是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情況下仍駕駛機動車;六是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;七是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;八是駕駛證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;九是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;十是違法記分已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。 “涉證”交通違法的原因 據(jù)鄭州市交警支隊的相關負責人介紹,涉證交通違法的原因首先,駕駛人法律意識淡薄。因為對法律法規(guī)知之甚少,只有駕駛實踐經(jīng)驗沒有理論基礎,因此經(jīng)常會發(fā)生“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”、“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”、“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”、“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”、“駕駛證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”以及“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”等交通違法行為。其次,僥幸心理作祟。再次,特殊行業(yè)的特權思想。因為從事某種特殊行業(yè),所以形成一種特權思想。 “涉證”交通違法的處理辦法 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:
對于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0~2000元罰款,并處15日以下拘留; 對于偽造或者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0~2000元罰款,扣留機動車,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; 對于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0~2000元罰款; 對于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~200元罰款,扣1分; 對于駕駛人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0~2000元罰款; 對于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0~2000元罰款; 對于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~200元罰款; 對于駕駛證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~200元罰款; 對于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~200元罰款; 對于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處20~200元罰款。 |